a.修改有涨跌幅限制的股票交易公开信息披露指标阈值,将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±7%调整为涨跌幅±15%、价格振幅由15%调整为30%、换手率指标由20%调整为30%; b.修改交易异常波动指标,将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±20%调整为±30%,取消其他异动指标; c.增加严重异常波动指标,即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出现同向异常波动情形、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+100%(-50%)、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+200%(-70%)。 (7)注册制新股能否作为两融标的吗? 为提高市场定价效率,改变“单边市”问题,创业板注册制下发行上市股票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两融标的。 (8)新增股票特殊标识 a.对未盈利、存在表决权差异、协议控制架构或者类似特殊安排的企业新增特殊标识; b.为提示投资者防范新股价格波动风险,对上市初期新股进行标识。 |